关于公布修改后的附属医院转评教授副教授
医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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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2009118


 


 


关于公布修改后的附属医院转评教授副教授


讲师条件及护技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学术水平业绩条件的通知


 


各附属医院(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职称评聘制度,坚持正确导向,促进医院健康发展,学校对近几年申报晋升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并在充分听取有关评审专家、职能部门和申报晋升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对附属医院转评教授、副教授、讲师条件以及护技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业绩条件进行了适当的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条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评教授、副教授、讲师条件从2009年起执行。


二、护技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业绩条件分两步实施。其中对能力水平的要求,对专业技术工作量的要求,以及对专业技能考核的要求从2009年起执行;对学术水平的要求(包括学术报告、讲座、专题授课、论文、科研总分等)从2010年起执行。2009年申报护技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对论文和科研总分的要求,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护技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业绩条件修改后,其他条件均按原规定不变。


四、护技药系列专业技术工作量的认定,以及正、副主任护(技、药)师专业技能考核实施方案,由学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制定后另行公布。主管护(技、药)师专业技能考核按原办法进行。


五、各附属医院应将本通知及附件原原本本向全体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传达,并做好解释工作,保证职称评聘工作平稳进行。


 


附件:1、附属医院转评教授、副教授、讲师条件


      2、附属医院护技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业绩条件


 


 


 


 


                               二○○九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  条件  通知



中山大学人事处                       200963日印发






责任校对:谢坤灵


附件1


附属医院转评教授、副教授、讲师条件


 


   (一)研究员、主任医师转评教授


1、取得副高级职务以来,已进行研究生教学工作3年以上,并有直接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己讲授本专业学科理论课三分之二以上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为优秀,教学总分达到教授最低积分标准。


2、取得副高级或正高级职务以来,已在被SCI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IF值为1.0以上的第一作者论文1篇。


    3、取得正高级职务以来,主持部省级以上课题1项,或获部省级科技成果奖1项并为第一完成人,或国家级科技成果奖1项并为第一、二完成人;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2科研实绩考核总分达500分(不需权重,下同)。


4、研究员转评教授,须聘任正、副高级职务合计满5年,医疗工作实绩考核须符合教授相应要求。


(二)副研究员、副主医师转评副教授


1、取得中级职务以来,己讲授本专业学科理论课三分之二以上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为优秀,教学总分达到副教授最低积分标准。


2、取得副高级职务以来,主持厅局级以上课题1项,或获厅局级科技成果奖1项并为第一完成人,或部省级科技成果奖1项并为第一、二完成人;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2,其中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1篇;科研实绩考核总分达300分。


3、副研究员转评副教授,须聘任副高级、中级职务合计满5年,医疗工作实绩考核须符合副教授相应要求。


(三)助理研究员、主治医师转评讲师


    1、取得初级职务以来,能较熟练地担任本专业学科实验课或临床实习的教学,至少担任过本专业学科部分实验课或临床实习教学指导工作一个轮次以上;已通过培养性讲课,并已讲授过本科理论课内容,教学质量评价为优良,教学总分达到讲师最低积分标准。


    2、取得中级职务以来,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1篇,科研实绩考核总分达150分。


3、助理研究员转评讲师,医疗工作实绩考核,须符合讲师相应要求。


(四)其他规定


1、凡转系列申报人员,须聘任现职务满1年以上。


2、非教医研系列因岗位转换,转评教医研系列,须按相应系列评审条件重新申报评审。


3教医研系列之间转评,转评前后聘任年限可以合并计算;非教医研系列转评教医研系列,聘任年限从转评后算起。


 



附件2


附属医院护技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学术水平、业绩条件


 


(一)主任护(技、药)师


    1、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最新理论和技术动态,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技能和相关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本学科复杂和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2、作为主要学术骨干,积极组织和参加本专业领域各项教学和科研活动,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结合本专业学科特点,聘期内进行院级以上学术报告或讲座3次。


3参加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达80分以上。


4、聘期内平均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0周,其中晋升主任护师应独立承担专科护理业务查房工作,每年进行专科护理业务查房10次以上。


    5、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4篇,其中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2篇,并按照教医研条件中科研考核测评标准,加权后科研总分达150分。


(二)破格主任护师


1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得到同行公认,为本科室主要学术骨干。


2、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最新理论和技术动态,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技能和相关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本学科复杂和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3、作为主要学术骨干,积极组织和参加本专业领域各项教学和科研活动,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结合本专业学科特点,聘期内进行院级以上学术报告和讲座5次(其中至少1次为省级以上)。


    4、参加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达90分以上。


5、聘期内平均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0周,并独立承担专科护理业务查房工作,每年进行专科护理业务查房10次以上。


6、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6篇,其中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4篇,并按照教医研条件中科研考核测评标准,加权后科研总分达300分。


    (三)副主任护(技、药)师


    1、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技术新动态,能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成绩较为显著。


    2、作为学术骨干,能圆满完成科室的教学、医疗、科研工作,业绩考核优良。同时具有指导和培养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每年进行专题授课3次以上。


    3、参加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达80分以上。


4、聘期内平均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0周,其中晋升副主任护师应能承担专科护理业务查房工作,在临床一线值夜班每年30次以上,特殊岗位和科室,经主管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


5、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 3篇,其中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1篇,并按照教医研条件中科研考核测评标准,担任主管药师及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主管技师职务期间,加权后科研总分达120分;担任主管护师及临床医技科室主管技师职务期间,加权后科研总分达100分。


(四)破格副主任护(技、药)师


    1、具有解决本学科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成绩突出,业绩考核优良。


    2、参加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达90分以上。


3、聘期内平均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0周,其中破格晋升副主任护师,应能承担专科护理业务查房工作,在临床一线值夜班每年30次以上,特殊岗位和科室,经主管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


4、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4篇,其中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2篇,并按照教医研条件中科研考核测评标准,加权后科研总分达150分。


(五)主管护(技、药)师


1、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新动态,运用专业知识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


     2、圆满完成科室交给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量,业绩考核优良,具有指导和培养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聘期内平均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4周,其中聘任主管护师临床一线值夜班每年60次以上,特殊岗位和科室,经主管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


     3、参加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达80分以上。


4、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1篇,并按照教医研条件中科研考核测评标准,担任药师及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技师职务期间,加权后科研总分达40分;担任护师及临床医技科室技师职务期间,加权后科研总分达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