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卫生在线】公示!党中央决定授予他们国家级荣誉,请记住这些广东英雄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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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家级表彰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党中央决定,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党中央名义表彰一批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童朝晖等1500人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含追授44人)、武汉市金银潭医院等500个集体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蒋荣猛等200人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含追授14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党委等150个集体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其中,广东省有包括钟南山、张忠德、刘磊、王烁(追授)、陈刚和刘军等6人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广东支援湖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队临时党委、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党委、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工委、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等4个基层党组织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广东6名)



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广东4个)


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广东)


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广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国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28日至9月1日。对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对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中央组织部举报中心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